上午8:04 張貼者: tongsan2010

不要臉的爛貨邏輯。果然是吃中國奶水的一群賣國賊們。

我名譽受損,被你亂講,還要我自己證明「你說的是假的」?是只要你沒辦法證明自己說的是真的,就是你血口噴人吧?

我可不可以宣告,這位寫稿的記者其實是中國派來臥底的?不然,「請提出證據,否則就是心虛」?

剛開始不告是因為不願意和狗們咬得一嘴毛啦!是狗自己狗性不改,才逼人要告他們給畜生們教訓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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